致犯规者的信
上一篇 /
下一篇 2008-08-23 01:32:47
/ 个人分类:设计随笔
您好!
小可黑设绘,是尘世间一个迷途小威客,现在创易网安家扎塞,谋求富贵。CT以礼待之,接纳门墙,是为高创。谋富贵的同时,又多了一份责任,那就是悠着点儿审核申请高创的作品集。小可曾是绿林中人,为人粗俗不堪,无一是好,以心太直口太快最为可耻,于是这张臭嘴着实得罪了不少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。也许他们以为正是因为我这张臭嘴,使得他们的努力泡成馊汤。
两个月过去了,我发现有个怪现象,那就是申请高创的某一些朋友喜欢把抄袭的作品混杂在作品集中。
我想告诉你的是,这分明是在投火自焚。因为,就算我们一时看不出来,让你通过了,以后有人发现你的作品有问题,那么你照样会被赶出高创。
诚然,抄袭、模仿、借鉴,都是学习的最好的方法,可是那是学习。这就好比我们读书时学的文章。课本的文章是让你学习的,你总不能抄一篇课文投到杂志社说是你写的吧?这是照搬。那么如果你改了文中的人物名字,再投杂志行不行?当然不行,因为那叫抄袭。如果你保留了人名,改了故事,投杂志社行不行?那当然能行,因为那不是抄袭,那是改写,尽管可以改写,还是要给原作者稿费的,不然仍是抄袭,人家可要告你。所以你想把别人的设计作品修改成自己的,也必须要得到原创意人的授权。
如果某篇文章你已融会贯通,经过借鉴后,你写出了另一篇与原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文章,发到杂志社行不行?答案是,行!因为你只是借鉴了别人的优点,或者特点。武侠小说就是借鉴了《水浒传》,美国的动作片借鉴了香港的武打片,这些都叫借鉴。借鉴,是在想不出比别人更好的创意的情况下才会借鉴的。而我们很多人却把借鉴当吃饭,想都不想就在网上找个同行的来借鉴,结果“借鉴”变成了“抄袭”。
我相信谁都抄袭、模仿、借鉴过,如果说没有,估计没有人愿意相信。但你怎么能把抄袭的作品放在申请高创的作品集里呢,要知道,高创抄袭,比普通创易人罪加一等。你也不想想,审核高创的兄弟们,个个都是老油条,阅图无数,你的抄袭作品,人家自然能一眼认出,然后给你的结果就是BS加拒绝。所以,请你申请时,一定一定要精挑细选,哪怕是作品差,也比抄袭的好啊。
如果你认为大家都是白痴,那就抄袭吧。
如果你认为大家都是外行,那就抄袭吧。
如果你认为大家的智商都不满30,那就抄袭吧。
如果你认为你的抄袭天衣无缝,那就抄袭吧。
如果你认为大家都会睁一眼闭一眼对你的行为视若无睹,那就抄袭吧。
否则,抄袭就等于自杀。
此致,狼烟,开战!
导入论坛
收藏
分享给好友
管理
举报
TAG: